檔案管理局
臺灣產業經濟檔案數位典藏計畫

陳秋滿 小姐 

02-2838-8170

cmchen@archives.gov.tw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品名: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A313480000K)-提出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品項說明

隨著民國80年後國內經濟快速發展,國民所得的提高,臺灣地區機動車輛之成長亦大幅攀升,根據交通部交通統計指標彙報指出,推估一年預計將產生一百萬輛以上之廢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廢車),因此廢車回收工作實是不容輕忽,民國84以前,廢舊機動車輛回收體系為自由市場,無一定回收管道,且無相關法律罰則,造成車主存僥倖,往往隨意棄置,不但造成環境污染,同時妨礙市容觀瞻及交通流暢,唐榮公司藉由赴日本考察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提供廢車解體再利用又可減少環境污染的政策性建議,其訪查內容重點為: (一)在日本東京黑田興業,有明興業、明湖東和工業公司考察廢車解體一貫作業技術及設備。 (二)在日本東京富士車輛公司滋賀工場考察碎設備製造與使用技術。 此檔案參訪提出以下3點對於臺灣後對推動廢車處理有指標意義: 1. 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車輛,以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市容觀瞻及道路暢通,除須加強查報,拖吊處理外,仍需設置先進廢車廢棄車廠處理設備以防止目前廢車處理所造成之公害。 2. 廢車處理因資源回收價值有限不敷拖吊運輸及處理成本,日本廢車處理以無償取得廢車尚造成虧損,如以有償取得廢車,建請成立廢車處理基金會予以補貼。 3. 有害廢棄物如廢輪胎、廢蓄電池、廢機油等,建請政府強制規定由各專業處理基金會回收處理。

權利狀態

依據檔案法規定第17條至第22條辦理

盤點狀態

盤點表未繳交。

備註

檔案產生日期:民國81年7月2日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盤點暨法律諮詢團隊
E-MAIL: iprclearance2@gmail.com
(02) 3366-3366 Ext. 55226 [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霖澤館1705室